学校各部门:
2016年寒假将至,按照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假期平安度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对学校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部门假期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度,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安全事故。
二、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破坏、防安全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全面、认真、细致地排查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电器、电路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要求;门窗是否完整、牢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要认真组织、落实好安全教育工作,针对假期间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在假期之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防诈骗、防传销、防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要提醒广大师生注意假期出行的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假期平安度过。
四、寒假期间,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中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明确责任人。不经常使用的房屋要贴上封条,彻底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五、后勤服务总公司要加强对食堂、锅炉房、配电房等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的封闭和巡查工作,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要对校内结冰湖面、偏僻角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请各部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并在1月18日前将部门自查情况报告电子档oa发至保卫处办公室雒文成、黎莉,保卫处将在放假前进行抽查。
七、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密切关注各部门安全,如发现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或情况,请及时报告。保卫处三区24小时值班电话:南区62506110,北区67698110,西区67698007。
保卫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