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上层次上水平,加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直属党组织、直属部门要充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研究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的教职工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教职工以个人或多人组成课题组的方式申报。
2.项目选报,一是要紧密结合时政,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等主题进行申报;二是要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集中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培训、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主题进行申报;三是要结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围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与弘扬雷锋精神、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思政教育、辅导员素质提升与队伍建设等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主题进行申报。选报的项目要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现实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具体工作,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目的,充分体现时代性、创新性和应用性。
3.申报者要认真填写《中原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各直属党组织、直属部门对申请书审批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中原工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4年12月30日之前报送党委宣传部思政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思政科杨方超OA。
4.凡通过评审正式立项的项目,必须在 2015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并把结项材料(结项报告、研究报告、发表论文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给党委宣传部思政科,并将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思政科杨方超OA,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凡正式立项并顺利结项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成果奖的评定(一般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等次),根据获奖等次给予适当奖励。
6.申请书、结项报告可复印使用。
宣传部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