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以习近平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关于“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系列讲话,系统阐述并构建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框架,阐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要求。新时期,必须准确理解、深刻认识以习近平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思想,全面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含义、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会议和活动、会见接见外宾、党的重大会议中多次就治理和国家治理等相关内容发表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命题,明确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下简称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习近平在随后发表的一系列讲话中,进一步阐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含义、目标和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导,准确把握其思想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的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学习借鉴苏联等国家治理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了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探索。尽管探索的道路有过曲折,但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21世纪以来,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在21世纪初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理念。党的十七大提出“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多处采用“治理”的概念,并且在国家治理的意义上进一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等要求。以习近平为代表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国家治理,提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习近平同志的讲话中,治理一词使用频率相当高,主要在如下几种语境中使用。
一是在重大国际会议以及会见接见国际组织领导人和外宾时,强调改革和构建新的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和秩序,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变革,发挥各国在全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协商共治,从而为中国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和平发展国际环境。如2013年3月27日,习近平同志在金砖国家领导人 第五次会晤作的《携手合作,共同发展》主旨讲话中谈到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时,明确表示“我们要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倡导各国积极参与,以“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是在党的重大会议中,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明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共24次提到 “治理”,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对新时期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三是在出席会议和活动时,从具体工作和具体方面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具体要求。如2013年1月 22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谈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时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从习近平关于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系列讲话可以看出,习近平语境中的治理,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统治、管理和处理、整治,又是超越传统的现代意义上的治理。其“国家治理”理念蕴含的涵义,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健全国家治理机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民主、富强、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框架
习近平关于“治理”的系列讲话,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构了国家治理的基本架构,阐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体现并丰富了党的国家治理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继承与创新、坚持和发展。
在治理体系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统一,明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早在1992年,邓小平曾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命题。习近平结合治理现代化的新命题新使命,明确把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作为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任务,并要求把全面改革与系统改革相结合,“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在治理主体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的有机统一,强调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习近平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提法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指出,三者的“有机统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关键”。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主体,党要发挥领导作用,人民要发挥主体作用,法治要发挥规范作用,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
在治理方式上,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明确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 本方式。在治理平台上,强调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同时,一体化建设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法治社会。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同步建设和建设的一体化,使法治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在治理目标上,强调坚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统一,强调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的基本目标,一是要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是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与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类似,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明确提出了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即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明确了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领导作用;明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明确国家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作者: 刘志昌,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建设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