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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除“四气”,适应新常态

    发布日期:2016-12-03 作者: 浏览次数:[]

       近日在省纪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中强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 四种风气。这给全省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发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工作思路,戒骄戒躁,扎实做好本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系统查处各类违反党纪国法案件,成为“打虎英雄”、“拍蝇高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不能因此而固步不前。目前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纪检监察干部还要保持从零做起的态度。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任务,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保持锐气,防止惰性,尤其不能固步自封、惯性思维、思想懒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起应有的思想敏锐,紧盯形势发展,紧跟任务变化,紧抓改革和工作方式转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  

       反腐形势给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能力素质、责任担当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防止“四种风气”应做到几点:一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要搞好理论武装,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二是要健全机制,努力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管理。三是要强化意识,努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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